根据永康市《关于支持人才创业创新服务永康新腾飞若干意见》(永委发〔2018〕3号)的文件精神,为提高我市技能人才队伍素质,定于4月中、下旬举办劳动关系协调员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培训班。
一、报名条件
(一)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员: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10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7年以上。
(7)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二)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员: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或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报名材料
1.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从业证明、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折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身份证原件;
2.近期免冠正面2寸白底照片1张;
三、培训学费
三级(高级工)1800元、二级(技师)2800元、一级(高级技师)3800元。参加培训时已在永康市域内企业就业六个月以上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根据《永康市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费补助办法》,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以享受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费补助。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4月12日
五、培训地点
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九鼎路39号
联系电话:87015555 胡老师(797536)、何老师(799468)
永康市技协工匠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01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