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好技师协会简报。积极创办“技师协会”蓝领之家简报,实现每季一期,重点介绍当前国内外技师发展的趋势,国家、地方的高技能人才政策和国内行业技师最新科技成果,及时反映永康市发展政策、行业动态以及企业的创新成果,为政府、企业领导决策服务。
2. 做好企业自主评价服务。根据永康市人才评价职业资格申报补贴政策,认真协助企业及培训机构的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工作。
3. 搞好技术服务。发挥好技师公众号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新技术、新产品评审、成果鉴定、专利申请、行业成果申报、国内外技术查新和检索、标准质量管理和引进高端创新人才等综合服务。同时,大力开展产学研合作,根据企业需要,聘请如浙江大学、浙江师大等著名高校的专家,每季组织一次现场技术讲座、成果发布、难题会诊、技术咨询和合作交流等实质性的活动。
4. 组织高层次培训。根据企业需求,积极与各大高校协商,组织会员企业的技术人员赴院校封闭学习一周,了解和掌握相关的行业前沿高端技术,参观高校的重点实验室和最新科技成果,为本土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接受再教育创造条件,培养永久性的企业创新人才。
5. 提高创新能力。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本着自愿联合、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各相关大学组建“博士工作站”。
6. 维护技师、企业权益。强化技师职业管理,制定技师职业规则,遏制不正当竞争,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反应企业诉求,提出有关的咨询、预警、管理和政策建议。
7. 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社会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永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人才资源是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为更好实施人才先行战略,为全面提升“三大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根据《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l0—2020年)》、《金华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l0—2020年)》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永康市技师协会根据《纲要》经筛选摘录以下几点内容: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人才总量达到15万人。从2015年至2020年年均新增高层次人才200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的比重达到80%以上,拥有高级职称的人数达到3500人,中级职称人数达到25000人;技能型人才队伍中,初级、中级、高级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5:35:30。全市第一产业的人才达到0.75万人,第二产业的人才达到7.5万人,第三产业的人才达到6.75万人。基本建立起一支规模相当、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充满活力的人才队伍。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把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创新团队,建设创新型城市,以高端人才引领带动整个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需要,以优化高技能人才发展环境为基础,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培养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大力提高技能人才的技术知识和创造性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水平,培养造就数量充足、梯次合理、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二)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实施企业人才优先开发战略,鼓励和支持各类优秀人才到企业创新创业。培养造就一大批熟悉国内外市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素养高、市场意识强的经营管理人才。到2020年,培养和造就一支100 名以上具备现代企业家综合素质、引领永康经济发展新潮流的优秀企业家人才队伍。
2、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以创新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各类人才工程为抓手,培养造就一批各领域、各学科带头人。做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梯队建设,推行以知识、能力和业绩为主要内容的人才评价发现体系,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创新能力。到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总量达5万人以上,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达7%以上,中级职称的达50%以上。
3、高技能人才队伍。适应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要,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批既掌握高超技能、又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和前沿技术的高技能人才。积极引进重点领域紧缺的高技能人才,注重初级、中级和高级技能人才的培养,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到2020年,高级工及以上比例达到30%以上。
四、重大人才工程
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以骨干企业和职业院校为依托,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制度,为劳动者提供专项职业能力公共认证服务。建立完善“首席技师”、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等评选表彰制度。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技术等级津贴、培训鉴定补助等制度。每年培训高技能人才1000人以上。
五、重大政策
实施优化人才生活保障的政策
制定实施人才安居政策,大力加强人才公寓建设。2015年前全市建设人才公寓(含农民工公寓)13万平方米,基本解决引进高端人才的保障性住房问题。建立健全优秀人才的疗休养和带薪休假制度。制定和完善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具体办法,对特殊人才实行特殊政策。